一、主办单位
青岛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青岛市军事体育学校
三、比赛日期、地点
2014年10月25日一天,早上8点半崂山区啤酒广场(崂山区政府对面)集合,9点开始比赛。10月24日上午9:00青岛市军事体育学校会议室(训练楼二楼)召开赛前联席会,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参加。
四、参加单位
青岛市各区市代表队
五、比赛项目
甲、乙组(男、女)设:300米、500米争先赛
丙组(男、女)设:200米、300米争先赛、
六、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每队每组别运动员限报男女各6名,运动员可兼2项。
(二)年龄分组
甲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乙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丙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三)参赛资格
1、运动员须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2、运动员须提交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
3、参赛保证书(见附件2)。
4、缺少任何一项手续者,均不予参赛。
(四)禁止跨年龄组参赛。凡发现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合规定者,立即取消所得成绩、名次、奖励,取消该运动员所在单位全部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七、比赛场地
场地为100米跑道,水泥地面,弯道无坡度,室外场地。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2013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和国际规则最新条款。
(二)各参赛运动队(员)。轮滑鞋、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安全头盔护具。
(三)比赛中运动员禁止使用无线受话器。
(四)请各参赛单位务必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报名时检验保险单,未办保险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单项成绩录取前6名。报名不足6人(队)的组别,录取及奖励数为报名人数减1人(队)录取。报名不足3人(队)项组,取消比赛。
(二)团体成绩录取前3名给予奖励,颁发奖杯。各队前6名运动员累积得分计算本队团体总分,计算方法:单项按7、5、4、3、2、1分计算,即获第1名者得7分,依此类推,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列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由组委会根据各队遵守维护大会秩序情况确定。
十、裁判和仲裁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
(二)主要裁判和仲裁委员由大会组委会统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调。
十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须在2014年10月13日前,将报名表邮寄和发送邮箱
联系人:刘晓颖 王大川
电话:18663988521
邮箱:10180087@qq.com
报名地址:青岛市台柳路126号,青岛市军事体育学校
传真:0532-85620422
青岛市军事体育学校
2014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