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综合信息总第1433期 >2014-10-09编印

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常用直接罚款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刊发日期:2014-10-09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接上期)38、(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39、(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40、(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
  第八十条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1、(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
   (十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55号令)
  42、第二十九条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法律责任条款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有效期满3个月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65号令)
  44、第三十一条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第三十四条 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零售许可证:
      45、 (一)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
  第三十五条 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46、(一)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
      47、(二)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
      (十四)、《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8、(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49、(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
  50、(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51、(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52、(五)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53、(六)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的;
  54、(八)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
   (十五)、《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47号令)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55、(一)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的;
  56、(二)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
      (十六)、《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总局49号令)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57、(一)未建立或者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