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的日趋完善及经济的快速发展,摩托车、拖拉机、货车等各类机动车辆走进农村千家万户,随之而来的交通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这不仅因为警力不足、设施不全、管理不到位,还与农民群众的交通陋习密切相关。酒驾、超速超载、随意变更车道、客货混装、无牌无证驾驶等既是交通陋习,更是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惨痛的道路交通事故。
血的教训
2013年1月20日19时,在辽宁省丹东市,驾驶人赵某醉酒驾驶一辆轿车沿东港庙骆线由北向南行驶至17公里加100米处时,超速驶入公路左侧,与由南向北行驶的一辆低速货车(核载730公斤,实载1030公斤)相撞,赵某等5人死亡,低速货车驾驶人受伤。
2013年7月23日,江西南丰县太和镇农民陈某雇请采摘工到福建省建宁县采摘黄花梨。当晚8时40分左右,载满黄花梨和28名采摘工的货车,返程行至赣闽交界处的南丰县付坊乡田陀村时发生侧翻造成16人死亡,10人受伤。
2013年8月11日,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郭某驾驶一辆微型客车,载乘15人(核载7人),在一下陡坡左转急弯路段,车辆驶出路面翻下山坡,造成11人死亡、4人受伤。
2014年4月26日,海南省海口市定安县岭口镇4名少年驾乘一辆无牌摩托车外出钓鱼,经过一个见转弯路段时摩托车侧翻,迎面而来的一辆沙车躲避不及,造成4名少年死亡。
2014年7月10日下午5时许,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侨村乐乐旺幼儿园所属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经过与湘潭交界的长沙市岳麓区干子村时,翻入水塘。事故造成11人死亡,其中包括8名儿童。
重重隐忧 微型面包车
近年来,农村交通呈现出行量大、出行工具多元化、小型客车数量增长快的新趋势。一般7座的微型面包车以其价格低、内部空间大的优势,在农村地区很受欢迎。其使用构成主要为三类,一是为家庭自用,多为满足日常代步、外出旅游或转运货物等;二是非法营运,这类微型面包车多集中在县乡道、村道,主要以短途非法营运为主;三为客运班线车。
微型面包车由于其较低的市场定位,相对其他载客汽车,车辆稳定性较差,长期满负荷使用,安全隐患非常大。据统计,2013年,全国发生涉及小型微型面包车交通事故1.3万起,其中近6000起事故发生在农村地区,重特大事故以翻坠车为主。
“10人小面包,挤满20人;司机没驾照,山上开快车;车子刹不住,沟底把灰吃。”这是流传在四川一些地区的顺口溜。超员背后往往存在非法营运。这类“黑面包”打着送亲友赶场或走亲访友的幌子,逢赶集日在各路口、场镇出口候客、揽客从事客运活动。车主利用自身的“便利”优势,遇有群众包车,打个电话,就能把车开到家门口,不受定时发班的限制,客观上方便了群众,也为非法营运创造了条件。然而,这类车没有任何营运手续,有的甚至没有保险和年检,乘客安全根本没有保障。许多乘客盲目追求方便和省钱,代价则是牺牲了安全。
利用微型面包车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人为了逃避监管部门处罚,如果不是被当场查获其向乘客收钱,就坚决否认收钱拉客;乘车人大多来自本乡本土,不愿得罪驾驶人,也不会轻易承认付钱乘车。监管部门明知其非法营运,但因无法获取证据,也就无法认定驾驶人非法营运并对其进行查处。
对公安交管部门来说,交警即使在检查中发现微型面包车是非法营运,如果不超员,也无权查处。同时,由于微型面包车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受制于警力不足,交通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查纠。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