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425期 >2014-09-19编印

设立便民诉讼联系点深入田间地头办案巡回审理以案施教市法院法官进村巡回审理案件137件
刊发日期:2014-09-19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今年以来,市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深入推进巡回审判工作。上半年,该院巡回审理案件137件,开展法制宣传17次,提供法律咨询400余人次。
坚持“点面结合”,建立“半小时诉讼圈”
      设立便民诉讼联系点60个,进一步扩大巡回审判范围,将巡回法庭开到便民诉讼联系点、法庭驻地以外的镇村,基层老百姓从家里出发,最长半个小时即可到达便民诉讼联系点,实现了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真真正正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加大装备保障,确保巡回审判高质高效
      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从人、财、物三方面倾斜,切实提高派出法庭司法服务水平,为五处派出法庭统一配发便携式巡回审判箱,大力提升巡回审理的装备保障水平,确保巡回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主动服务群众,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在巡回审判点受理案件、审判案件、接受群众咨询,不定期深入田间地头、农村院落、工厂车间、学校社区巡回办案,解决边远地区群众到法院打官司交通不便、诉累较重等困难,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司法的人文关怀,从而理解司法、亲近司法,增强办案效果。
强化诉调对接,就地化解基层矛盾
      依托便民诉讼联系点,扎实开展委托调解、巡回审判、司法确认工作,充分发挥“三位一体”便民诉讼服务机制作用。注重与综治维稳、人民调解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基层干部、便民诉讼联络员、人民调解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在巡回办案过程中,邀请其旁听庭审、参与调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形成了多方参与、协同合作、优势互补的调解格局。
推行以案说法,加强法制宣传
      在巡回审理中,注重发挥巡回审理以案施教、法制宣传的社会功能,主动邀请基层群众参加旁听,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通过诉前传法、诉中讲法、诉后释法等方式,送法进农村、进家庭,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