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综合信息总第1424期 >2014-09-18编印

莱西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通告
刊发日期:2014-09-18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不安全生产行为,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有奖举报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地点。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设立有奖举报中心,受理有奖举报事项的处置工作。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电话:88405556。
    (二)网络举报:anquanshengchanjb@126.com
  (三)书信举报:寄至莱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编:266600。
  (四)当面举报:莱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举报
  三、举报事项。
      受理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迟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一)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人员、环境、设施、设备存在不安全因素,可能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未按规定进行审查、验收而开工建设和投入生产使用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四)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工伤亡事故迟报、瞒报的;
      (五)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
      (六)其他涉及生产安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
  四、奖励标准。经调查属实的,将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设定奖励上下限额度为:最低50元,最高500元。
  五、奖励兑付。按照举报人认可的方式兑现奖励;以举报事项结案时间为准,在举报查实并对举报相对人依法进行处理后7日内兑付举报人。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无法通知举报人的,受理举报的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能够说明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领取时间。
  多人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只对举报人进行一次奖励。
  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
  为了大家的安全,望广大市民踊跃举报,受理单位将严格做好各项保密工作。
  特此通告。
   莱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