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412期 >2014-08-28编印

我市拆除存量违法建筑37处
刊发日期:2014-08-28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今年以来,我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各类违法建筑的查处拆除力度。
  落实网格责任制。根据各单位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对违法建筑的清理实行属地化管理和网格化管理,层层分解监管责任,建立村(居)委会、镇村建设服务中心、镇政府分管领导管理机制,实施定区域、定人员、定标准、定责任管理,形成完善管理网络。
  加强部门联动机制。通过巡查发现、举报、信访、媒体等渠道获得的违法建筑线索,定期梳理统计。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分头监管、统一处罚的原则,做好违法建筑查处工作。
  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对违法建设行为防控不力,出现新建违法建设未及时发现,发现后未及时报告、移交,接到报告、移交后未及时处置等问题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及时查处拆除新生违建。建立了新生违建查处工作台帐,将各类新生违建全部纳入台帐管理,严格记录从发现、制止、送达法律文书,直至拆除的各节点时间、现场情况和状态照片。截止目前,已拆除存量违法建筑37处,面积3566.5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的70%,取得明显效果。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