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410期 >2014-08-26编印

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不分内资外资
刊发日期:2014-08-26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是企业不可推卸的义务。然而,从8·2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突发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来看,该企业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漠视工人生命财产安全,表明企业主体责任严重缺失。责任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有了对工人生命财产高度关切的责任,才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扩大安全生产投入,反之则只会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片面追求企业所谓的高效益。
  责任的缺失充分反映出轻安全、重效益的发展路子没有得以改变,以人为本理念没有在企业得以真正落实。那么,带血的效益真的能够促进企业的长效发展吗?暂且不提事故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但从企业与职工的关系来看,只有企业真正维护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工人才会视企业为家,才会提高工人积极性,才能够提高经济效益。不然,仅仅依靠强制管理带来的效益只是短期效益。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宁愿要带血的效益,也不愿在安全生产增加投入的做法,是企业的短视。
  一系列的生产安全事故表明,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势在必行,否则,压降安全事故只能是痴人说梦。要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对安全与效益之间的关系有正确的认识,必须改变过去发展的老路,切实在增加安全投入上下功夫,敬畏生命,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政府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让违法违规企业无处遁形。
  责任落实了,才会有担当,才会有行动。惟其如此,才能守住安全生。
                         (摘自中国安全生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