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创新监督方式,健全监督体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有效规范了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加强领导 健全组织
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行政执法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由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保障到位。及时调整局案件审核委员会,对所办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违法主体认定是否正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等进行审查,保障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规范、有效。二是注重考核,抓好落实。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全局年度目标考核,对该局各执法单位采取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督促落实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健全制度 强化监督
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章可循
为使行政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正确行使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权,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公平、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使该局在行使行政处罚行为中,能按照法定规范程序查办职权范围内的各类违法案件,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相关要求,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完善了《案件投诉举报受理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行政执法回避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按章办事,为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监督。在内部监督上,通过案件审核、案卷评比等形式强化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在外部监督上,通过信息公开、网上运行、12331投诉平台、行风政风热线、社会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注重质量 严格标准
确保行政执法案件经得起考验
为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采取五项措施提高办案质量。一是对一般程序案件实施审核合议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由局案审委员会审查通过,严格执行案件合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件审核率达100%。二是严格实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对行政处罚案件,按照《青岛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汇编》进行处罚,保证行政处罚公平公正。三是做好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按照《莱西市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和《莱西市网上行政处罚和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将处罚案件录入行政执法平台系统,进行网上运行,保证行政处罚公开透明。四是全面开展了说理性执法实践活动。减少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效能。五是组织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执法案件评查,对促进全局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案卷质量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优化流程 规范审批
确保行政许可行为规范高效
在行政许可方面,围绕打造“精品窗口”,着力推进工作落实和服务机制创新,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审批效率不断提高。一是做好提前告知。在受理窗口发放一次性告知(明白纸)、样板等材料,为群众提供了方便。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对每一项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开展了全程代办、延时下班、提前预约、委托服务等。三是采取“五项措施”确保行政审批下放事项规范运行。梳理审批事项,保证审批环节依法;规范和保证审批制度落实;保证审批流程的正确衔接;确保审批服务优质;确保审批监督、审批事项公开阳光(2013年3月由市局下放单体药品经营零售企业开办、变更、注销、换发业务;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产品注册。2014年7月下放部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以及食品委托加工备案、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局审批窗口及工作人员多次被市行政服务中心授予“红旗窗口”及“优质服务标兵”称号。
履职尽责 规范整顿
保障食品和药械市场安全
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情况。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该局制定了《2014年婴幼儿配方乳粉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通过摸底,我市目前尚无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单位359家(19家大型流通企业,290家个体以及50家药店)。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要求,采取加强调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汇总上报全市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的方式,规范全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市场秩序。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违法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行为,没有接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投诉举报。
假药查处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局制定了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规范,从案件的接报、呈批、分办、跟踪、督办、核查情况上报、回访、归档等环节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投诉举报工作的基本原则,严格规定了科室受理、领导审批、跟踪查处、反馈上报等工作程序,规定了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时限、查处时限和反馈时限。同时印制了《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记录单》、《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转办单》、《登记簿》等表格,对案件各个环节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登记,实行统一编号、统一登记、分类管理。二是对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合法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假药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依法查处。做到案件办理程序合法,处罚裁量适当,移送司法机关规范。
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情况。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辖区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五种行为,该局制定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时间,对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主要问题是大型医疗器械供货方资质材料不齐全和个别经营企业未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针对检查结果,责令相关企业进行了问题整改。
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情况。一是开展了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等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完成“两会”“中高考”等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了全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学生小饭桌专项检查工作。二是开展了药品综合整治,大力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抓好日常药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使用环节监管的同时,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和检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年来,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53件,其中食品案件28件,药品(医疗器械)案件25件;均是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案件查办率达100%。移送公安部门立案3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加强宣传 强化培训
营造良好的法制工作环境
认真开展了“六五”普法工作。定期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了“季度学法日”活动,专题学习《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加强了局执法队伍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局机关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采取自学、集体学习、举办讲座和问卷考试的形式,组织单位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着重学习与食品药品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熟练掌握。同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法制学习培训班,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局执法人员的法律观念和正确运用法律及执法办案的能力。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积极参加了由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应急办和依法治市办组织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5.12”防灾减灾日等系列宣传活动。现场设立食品药品咨询台,印制发放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单页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为群众宣传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常识,接受群众咨询。二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组织专家、执法人员到学校、农村、社区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宣传条幅、电子显示屏加强户外科普知识公益宣传。通过宣传培训,为依法行政,科学监管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