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市人社局不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化解基层劳动纠纷矛盾。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12个,聘任专(兼)职调解员24人,今年1-7月份基层调解组织调处劳动争议案件数为167起,调处成功率达到100%。
组建专业调解队伍。在全市12处镇街分别组建了一支由镇街、辖属企业以及相关事业单位联合成立的劳动争议调解队伍。对队伍成员进行培训,增强调解员对潜在劳动争议案件的预警预报能力、对各类劳动争议矛盾的调处化解能力,以及对突发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应急管理能力,真正培养出一批“调解能手”和“调解专家”,切实提升调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开设综合调解窗口。市人社局依托已经建成的12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在每处便民服务中心内部设置1个劳动争议调解综合服务窗口,每个窗口安排至少2名专(兼)职劳动争议调解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受理、调处等相关工作,2名调解员实行工作补位制度,保证工作日期间受理案件不间断,化解矛盾可持续。同时,对调解不成的案件由调解员负责转到市级仲裁部门或法院部门进行调处和裁决,维护劳企双方的合法权益。
制定专门工作制度。根据到企业调查掌握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及时将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市仲裁委员会备案,提前做好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建立案例研讨制度,定期组织基层调解员召开案例讨论会,重点就如何寻找典型疑难案例调解突破口等方面内容展开讨论,帮助基层调解员理顺劳动争议案件在受理、庭审、调裁等不同环节处理的侧重点和总体思路,总结解决此类疑难案件争议焦点的规律,为日后相关类型案件的调处工作积累第一手资料。
(张勇 万馨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