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魅力镇村总第1402期 >2014-08-12编印

临淄试水设立镇级劳动争议仲裁庭
刊发日期:2014-08-12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不用坐公交跑城里去申请,也不用自己掏腰包,在家门口通过调解就拿到工资,现在的仲裁服务太周到了。”8月5日,在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劳动争议仲裁庭,王某拿着6万元工资高兴地说。
  原来,申请人王某等7人在该镇某公司施工工地干电焊工,因施工质量问题产生矛盾,王某提出辞职申请,并要求公司结算工资共计近7万元。双方协商未果,王某私拉工地电闸,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后经朱台镇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调解,最终由公司一次性给予6万元,事情得到圆满妥善解决。
  据悉,区内劳动争议案件以往一直由区仲裁委统一受理,由于办案人数较少,致使有部分劳动争议案件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同时,部分镇街远离中心城区,一些劳动者来回数次办理维权事项,费时费力。为破解这一困局,临淄区选取有大量企业、距离城区较远的朱台镇人社所作为试点,在全市率先试水设立镇级劳动争议仲裁庭,将立案受理、送达、仲裁环节进行业务下沉试点。
  “以前镇街人社局不具备裁决权,案件最后只能移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以后镇内职工再出现劳动争议,不用出镇就能解决问题维护自己权利了。”朱台镇人社所所长常海英说。
  临淄区劳动人事仲裁院还建立定期巡回审理制度,定期到各镇、街道人社所接受当事人咨询,指导基层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   (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