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401期 >2014-08-08编印

我市30名高中生获励志奖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刊发日期:2014-08-08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日前,笔者从市教育体育局了解到,今年我市有3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青岛市高中学生爱基金励志奖助学金,每人获资助金3000元,此次活动在我市为首次。据介绍,青岛市爱基金励志奖助学金是由青岛市慈善总会爱基金捐资设立,已经连续三年,每年捐资120万元资助4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高中段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困难优秀高中生
  据市教体局工作人员介绍,爱基金励志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包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能提供有效低保证或贫困认定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孤儿、残疾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普通高中学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综合素质评价位于级部前10% 且会考科目均在B以上(含B);综合素质评价位于级部前20%且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任一科目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中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成绩;获得市级以上(包括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综合素质评价位于各专业级部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素质评价位于各专业级部前20%,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省二等奖、市一等奖以上成绩;获得市级以上(包括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每人每年3000元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提出本校当年爱基金奖助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市教体局工作人员表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区市教育(体)局、学校将学生申请审批表、学生名单审批汇总表,附每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证明材料、困难证明(低保证或社区、村以上部门开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复印件统一上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市教育局、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市慈善总会爱基金管委会联合表彰并颁发奖励证书,学校将学生获奖情况记入学籍档案,奖助学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奖励名单将在全市范围内公示。
  “青岛市高中学生爱基金励志奖助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人民币。”据市教体局工作人员介绍,青岛市爱基金励志奖助学金奖励学生总数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00名,已接受爱基金资助的学生及冠名班级不参与该奖助学金的评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