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楼市金刊总第1401期 >2014-08-08编印

北京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将出台最终版方案
刊发日期:2014-08-08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针对有购房者反映首次置业家庭,购买位置偏远或小户型商品房,却不能享受普通住宅优惠政策一事。市住建委回应称,他们将综合多方意见,尽快就普宅标准如何调整形成最终方案。
  首次置业的业主李先生(化名)称,他掏空积蓄在门头沟买了一套80平米的小户型住宅,在办理手续时,发现所购住宅要按豪宅标准缴纳契税。对此,李先生表示不解。“为买便宜房,我买的房子位置很偏。仅因单价高,就被划为豪宅,是否不太合理。”
  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在调控大背景下,提高普通住房标准,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覆盖面由于一定程度上会加速需求释放,从其他城市经验看往往会被解读和理解为放松调控,综合以上多方面考虑,北京市近两年暂未调整该标准。
  目前,北京仍然处于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历史阶段,且按照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数据测算,优惠政策覆盖面仍在六成左右。近期,也有购房人反映购买了位置较远或户型较小的商品住房,且为家庭首次置业,却未能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希望调整完善普宅标准。
  日前,市住建委已会同地税部门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项目业主、相关企业及专家学者等各方代表对普宅标准进行了多次讨论。“我们将综合多方意见,尽快就该标准是否需要调整及如何调整形成最终方案。”
  普通住宅
  普通住宅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住宅认定标准主要涉及小区容积率、房屋建筑面积和区域平均交易价格,一旦交易房屋被认定为普通住宅,将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优惠政策
  根据规定,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专家说法
调标准可减轻刚需家庭负担
  链家地产分析师张旭指出,北京目前的普通住宅标准是2011年12月开始执行的,按照房屋的区位不同设定了不同的房价标准。随着近几年的房价上涨,这种普宅价格已经与实际房价产生差距,六环之外的很多刚需楼盘,按照售价都不是普通住宅,“被豪宅”了。
  张旭称,调整享受税收优惠的普通住宅价格标准,毫无疑问对于刚需家庭是好事,调整后,房源由“非普”转为“普宅”,相应税费成本将降低不少,减少了购房成本。但这未必加速二手房交易,让二手房市场快速回暖。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