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城建局质监处大力推广应用预拌砂浆,要求全市规划城区内所有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规定使用预拌砂浆(包括: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外墙保温板粘贴和抹面砂浆以及防水、抗裂等专用砂浆)。设计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工程使用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设计管理处、施工图审查机构、招投标管理机构应认真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使用预拌砂浆的有关内容,切实保证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
根据要求,凡在规定范围内必须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在编制概预算、招投标及签订施工合同等文件中,必须注明使用预拌砂浆。建设单位在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交底时应对设计文件中预拌砂浆的品种、代号、强度等级、抗渗等级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核,发现设计文件中未使用预拌砂浆或说明不明确的,应及时告知设计单位在施工前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和释义。
质监处每月将对全市所有砂浆生产厂家当月生产的各品种砂浆产品抽检一次。对不按要求使用预拌砂浆的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房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