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中,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目前,我市在12处镇街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887个村(社区)配备了协管员,形成了市、镇街、村(社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联网机制。
镇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由各镇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其他相关食品药品监管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各镇政府分管领导兼任,配备不少于4名人员,专职从事食品药品(含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镇街辖区村(社区)配备1名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使食品药品安全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
(于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