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十八、低保家庭老人高龄补贴政策
(一)对象范围:具有莱西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实行按年龄段分档发放,其中对80—8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20元,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2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按照《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鲁政发〔2011〕54号)执行。对符合发放标准的低保老年人,从满足年龄段分档的次月起发放高龄津贴。
(二)申请材料:每月从民政低保平台提出
(三)收费标准:免费
(四)业务科室:福利科
(五)咨询电话:88400686
十九、社会团体登记
(一)成立条件:⑴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单位会员;个人、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⑵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⑶有固定的住所;⑷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⑸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⑹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申请材料:⑴成立登记申请书(载明:成立的必要性、可行性及要求;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主要发起人签名或发起单位盖章);⑵业务主管单位的许可证(正、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文件;⑶章程;⑷场所使用权证明(包括场所的地址、面积、使用形式);⑸验资报告书或银行资信证明;⑹会员名单;⑺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奖罚情况等内容。简历材料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⑻《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⑼《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⑽成立大会会议纪要;⑾社会团体成立选举报批表;⑿《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⒀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与管理办法;⒁社会团体选举办法。
(三)办理程序:⑴受理;⑵审核(现场勘查);⑶审批;⑷发证。
(四)收费标准:免费
(五)业务单位:民间组织管理局
(六)咨询电话:0532-88400677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