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通过突出对上宣传、镇村宣传和群众宣传“三个群体宣传”,不断提高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扩大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截止今年6月末,全市参保人员达到44.6万人,领取待遇人员12.7万人,基金收入15.08亿元,基金支出8.99亿元,累计滚存结余6.09亿元。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突出对上宣传,争取领导支持。始终将加强对上宣传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指向,在制度实施的半年内,坚持每周向市委、市政府、青岛市局编报一期《简报》,每月报送2—4篇反映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信息,每季度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情况,每半年争取市人大、市政协对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一次视察,力求通过对上宣传,使各级领导了解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动态,争取领导支持,解决实际问题。制度全面推开后,坚持利用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进行汇报或单独向领导汇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上汇报,争取领导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因对上宣传及时、到位,从2011年制度实施年份开始,市委市政府便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纳入到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居民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
突出镇村宣传,防止中层梗阻。始终将加强对镇村宣传作为宣传工作的关键环节,坚持培训宣传和调研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对镇村两级经办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宣传主要由市级工作人员组织对镇村工作班子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详细讲解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经办模式以及服务流程等,提高镇村两级业务经办人员政策熟悉度,增强他们的业务经办能力;调研宣传主要是在每年的集中缴费期,安排专门力量分别深入各镇村进行督促发动、政策解释以及研究具体的促进缴费措施等,以此确保镇村两级充分发挥作用,防止出现中层梗阻现象。
突出群众宣传,促进参保缴费。始终将加强对群众宣传作为宣传工作的核心内容,坚持大范围、高频率、多形式进行宣传,在制度实施阶段,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以及各镇街创办的《镇街社情》,进行无缝隙的宣传,同时采取在各村庄选取领取待遇居民现身说法的形式,使广大城乡居民看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实在利益,提高居民自觉参保的意识;在集中缴费阶段,除利用各种常规手段进行宣传外,采取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讲、面对面沟通交流等方式,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