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会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4]2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青财监〔2014〕8号)等文件要求,在青岛市范围内同步开展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青岛市财政局确定我市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名单和检查内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一)医药生产、流通行业(2户)
青岛金峰制药有限公司、青岛国风药业莱西医药有限公司
(二)医院、基层医疗机构(2户)
莱西市市立医院、莱西市沽河中心卫生院
(三)公共交通行业(1户)
青岛交运集团第七分公司
(四)行政事业单位(5户)
莱西市人民法院、莱西市农业局、莱西市科学技术局、莱西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莱西市机械工程学校
二、检查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14年9月中旬结束。
三、检查依据及检查内容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按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情况。
(联系人:田靖 电话:88465858)
莱西市财政局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