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国土部召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新闻通气会,《规定》明确,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此外,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实行有偿使用。
该《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
农村空闲住宅率为10-15%
国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介绍,目前我国城镇低效用地占到40%以上,农村空闲住宅率为10%-15%,处于低效利用状态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约5000平方公里,占全国城市建成区的11%。
“我国土地资源粗放利用现状没有根本改变。”王守智表示,为此国土资源部发布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该《规定》是我国首部专门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的部门规章,其中,重点提出对建设用地进行总量控制,对存量用地要注重盘活利用。《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
禁止以补贴等形式减免土地出让款
《规定》明确,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近年来,由于我国不少城市建设用地拿地成本低,且部分地方政府为吸引项目落地而暗中对企业进行拿地补贴,导致大量土地被低效利用、闲置,土地无序扩张问题频频出现。对此,《规定》提出,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应充分贯彻市场配置原则,运用土地租金和价格杠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社会事业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实行有偿使用
《规定》进一步强调除军事、保障性住房等特殊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应外,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实行有偿使用。
《规定》提出,国家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下级规划不得突破上级规划约束的指标,并将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增加集约用地程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地区和中小城市、县城建设用地供给,合理保障民生用地需求。
一些市场机构解读认为,500万以上特大城市可能减少房地产用地供应,进而可能影响房价走势。对此,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大城市的民生用地将会优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