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版:6.25全国土地日总第1375期 >2014-06-25编印

如何节约集约用地
刊发日期:2014-06-25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一是认真执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占地规模,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用地的规定,特别要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高尔夫球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等项目。
  二是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要做到,一是总量不能减少,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二是用途不能改变,基本农田必须用于农作物生产;三是质量不能下降,要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农村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指导村镇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严格限制毁田烧砖。
  三是抓紧完善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加强建设用地定额管理,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建设密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新上项目首先要利用存量土地,工商业项目用地要规定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开发进度。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那些淘汰类、限制类的投资项目,要禁止或限制用地。引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开发区要积极推广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容积率。鼓励利用荒地、废地等搞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建设项目,也要节约合理用地。
  四是严格控制工业用地。国家统一制订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在继续规范经营性用地出让的同时,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甚至搞“零地价”招商引资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是规范土地转让收支管理。国有土地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调整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改进和完善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分配使用管理。
      六是严格土地管理责任制。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惩处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