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版:综合信息总第1370期 >2014-06-17编印

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市民政局惠民政策解读
刊发日期:2014-06-17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接上期)
  四、城乡困难居民大病救助政策
  (一)救助范围:凡具有本市常住居民户口(外地来莱西就读的大中专学生除外),并在本市居住,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城乡居民,可申请医疗救助:①城乡低保家庭成员;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50%以内的家庭)。
  (二)申请材料:①《莱西市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②书面申请;③户口簿索引表及身份证复印件;④低保家庭提供五保证、低保证及孤儿证复印件;低保边缘家庭提供村(居)开具的家庭贫困证明:需写明家庭成员(包括子女年龄、性别、耕地面积、年收入或工作单位等)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相关收入证明,如提供不出相关收入证明,按本村劳动力上年度人均收入的平均值计算);⑤申请重度残疾人特殊救济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⑥住院病案首页及病种检验报告复印件;⑦住院费单据复印件;⑧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⑨其他相关材料。
  (三)办理程序:①个人向村(居)委会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②村(居)评议;③镇(街道)审核;④市民政局审批。
  (四)收费标准:免费
  (五)业务科室:慈善办
  (六)咨询电话:88400122
  五、“爱心圆梦”慈善助学政策
  (一)救助范围:全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新考入全日制本(专)科院校新生及在校孤儿大学生。
  (二)申请材料:①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①个人向镇(街道)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②镇(街道)审核;③市民政局审批;④资金发放(每年9月10日前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四)收费标准:免费
  (五)业务科室:慈善办
  (六)咨询电话:88400122
  六、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政策
  (一)对象范围: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户口簿及复印件;③退伍证(或退伍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及复印件;④农商银行存折及复印件;⑤红底2寸照片4张。
  (三)办理程序:①个人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②村(居)初审;③镇(街道)复核;④市民政局会审认定。
  (四)收费标准:免费
  (五)业务科室:优抚科
  (六)咨询电话:88400685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