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要求,通过广宣传、强基础、全排查、严执法等一系列措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对此,会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一要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持稳定的关系,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二要突出企业法人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加大对“一把手”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对一些大型企业和重点企业,要逐个进行宣传,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三要结合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使其不断增强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安全权益。
二、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要理顺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解决安监工作多头监管、职能交叉和职责不明的问题,充分调动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加强协调和沟通,形成安全生产执法合力。二要完善考核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增加考核权重,督促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要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顾安全生产盲目决策、帮助企业逃避法律责任的干部,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怠于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要将安全生产作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并逐年加大投入。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尽快配齐高层消防救援云梯和消防栓等安全救援设备,特别要加强农村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人性化设计和安全警示标志,增强预防交通事故的能力。二要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市、镇两级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安监工作人员要做到足额专职,安监工作用车要做到专车专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早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安监装备,切实保障监管工作需要。三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对安全生产技术进行改造升级,提高安全装备和安监科技水平。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经费提取制度,切实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不足问题,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人员落实、经费落实。
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努力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一要严格行政审批,规范审批程序,落实审批责任,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二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安监工作重心下移,采取自查与督查、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将安全生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加强对重点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的监控,严密防范,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高度重视对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解决人口密集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四要指导企业依照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实战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正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艾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