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职工和患者对医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密切与职工、患者联系,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市人民医院决定从6月1日实施院长接待日制度。
据了解,市人民医院将每周三下午定为“院长接待日”,接待地点设在综合楼二楼接待室。院长接待日处理的主要事项是: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内部员工的意见和建议;需要报请上级或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的信访、申诉案件;案情重大或影响大,涉及面广,关系一方社会稳定,矛盾有可能激化,发生突发事件、意外情况或集体上访的信访、申诉案件;当事人长期信访、申诉,告状无门的案件,本院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群众来访无需提前预约与申报。院长接待日,由当日听班领导听取来访群众及本院职工的申诉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