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买房,多年生活。买房是为了更好地生活,而入住后小区的物业服务则一直伴随着业主的生活。良好的物业服务会增加业主生活的舒适感、幸福度,不周到的物业服务则会为业主平添几分生活的烦恼。有一个各方面好的物业公司,生活中应该烦恼较少,幸福多多,因为好的物业诸多贴心服务让小区业主的生活多了几分温馨,几许温情。
今年是《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五周年。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服务宗旨,建立完善的物业服务体系,切实规范青岛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广大百姓营造宜居生活和工作环境,近日,市房产管理局开展“物业服务年宣传”活动在月湖广场举行,活动现场宣传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并与市民现场交流。据介绍,“物业服务年”活动将以构建和谐物业为切入点,通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整治物业市场管理,全面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让市民的生活环境更安心、舒心。
当日上午,在月湖广场全市38家物业企业参加了由我市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宣传活动,活动过程中悬挂横幅30多条、宣传看板60多块,发放物业条例相关资料近700份,接待现场咨询群众100多人次,现场居民问题15个,内容涉及小区日常服务、小区停车、老居民楼屋顶漏水、物业设施设备维修、物业服务收费等多个方面,居民对各级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在长安都会、万象园、豪邦祥苑、滨泰花园等小区开展了《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为小区居民发放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并解答居民的相关问题,居民对物业企业的服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希望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真正增强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达到提高物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人性化水平的工作目标。”市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物业服务年”活动的开展标志着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迎来了新的契机。通过服务年系列活动的有序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相关政策的扶持引导,必将加快促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跨越式发展。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品质,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利于增加就业,优化劳动力安置;有利于维护社区稳定,实现社区和谐。
据了解,这次全山东省范围的“物业服务年”活动,是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开展的,旨在梳理行业发展中的各类问题,解决业主投诉较集中的物业服务纠纷矛盾。通过建立行业诚信体系监督和主管部门服务质量考核的双重约束体制,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济南市场双方行为,增进业主和物业企间的沟通互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