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平安·法治总第1348期 >2014-05-08编印

婚前财产公证让再婚生活无顾虑
刊发日期:2014-05-08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案情简介:王先生和张女士均离异过,经人介绍准备登记结婚。双方都有稳定的收入,也有各自的子女。虽然现在一家人生活得融洽,子女们也没意见,但他们都人到中年,曾经的婚姻变故让他们对婚姻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加上他们学历高,知法律,更加懂得应当在婚前通过相应的法律手段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的纠纷,于是,在登记结婚之前,二人来到某公证处,咨询如何办理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公证员告诉他们,通过办理婚前或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让各自的财产归属更加明确。这样一来,即使以后万一因某种原因造成婚姻破裂,就可以避免离婚时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如果婚姻稳定,日后若要进行财产处置,也可以不必征得对方的同意,而且还可以以立遗嘱的方式,指定自己财产今后由自己的子女继承,这样也就能够避免百年之后自己的子女与其他继承人之间可能产生的纠纷。于是,王先生和张女士经过协商,很快就达成了财产约定协议,办理了公证,子女们也都说好。
   [点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婚前财产公证也越来越普遍。再婚夫妻,尤其是各自都有子女的再婚夫妻,到公证处办理婚前或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多是为了保护自己子女的利益。再婚夫妻往往都经历过失败的婚姻,因此对感情和财产的关系也就能够更加理智地加以区别和对待。婚前财产公证有益于日后家庭财产纠纷的解决处理,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特别对于再婚者来讲,也是他们再次建立婚姻关系的一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