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接种疫苗 保障健康”。接种疫苗是预防疫苗针对性传染病最安全、最有效、最经济、最方便的措施,保障儿童健康是政府关注民生,关爱儿童,实施免疫规划的终极目标。我国自1978年全面开展计划免疫工作,30多年来适龄儿童接种率不断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规范》等规章条例的颁布,推进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我国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儿童身体健康起到重要作用。
儿童健康事关祖国未来,是每一位父母的心愿,也是每一个家庭的责任。做好适龄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需要孩子家长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我国疫苗分为实行分类管理,即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以下几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风腮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常用的有:流感嗜血杆菌疫苗、肺炎疫苗、流感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狂犬疫苗。目前我市共有23个预防接种门诊,儿童可就近到居住地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每次接种前家长应如实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即既往病史、过敏史,接种时要保持皮肤清洁,接种时不要进食或嘴里含食物以免发生气管堵塞。接种后要在接种门诊观察30分钟,无异常方可离开,回家后要适当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尽量少吃刺激性食物,接种部位保持24小时干燥和清洁。
政府提供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是安全、有效的,疫苗是经过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生产,并经国家药品生物制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出厂后的疫苗始终在低温冷链保障的条件下储存和运输。家长要主动按时带领儿童接种免费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接种证是孩子疫苗接种的证明,在孩子今后入托、入学(小学、中学、大学)和出国时等都要出示预防接种证,家长应妥善保管好。
(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