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329期 >2014-04-03编印

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市民可打电话举报市环保局启用新的监督举报电话88499900
刊发日期:2014-04-03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为加强社会监督,便于群众举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启用新的环境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凡是发现下列环境违法行为,公众可随时拨打电话举报。
  涉及水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停运、闲置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私设暗管,利用渗坑、渗井或者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工业废水的。
  涉及大气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的;不正常使用或者擅自拆除、停运、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
  涉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
  涉及噪声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企业厂界噪声超标的;建筑施工昼间噪声超标的(夜间噪声超标的应向市执法局举报)。            (戴文清 侯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