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319期 >2014-03-18编印

新消法共有六大亮点
刊发日期:2014-03-18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3月15日,新消法正式启用。新消法全文有哪些内容?新消法有哪些亮点?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新消法共有6大亮点。原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出台,随着时代发展,新兴事物的出现,原有消法已经不能适应需要,新消法是1993年来的一次“大修”。
  关键词:隐私保护
      变化:消费者可以向垃圾短信说不
  对于垃圾短信是否只能无可奈何?新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关键词:网购规范
  变化:明文规定网购7天内可退货
  新消法将网购7天可退货做了明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了购买音像制品、鲜活易腐、在线下载产品等一些特殊情况,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同时为了防止一些消费者恶意使用这一权利,新消法同时规定,消费者需承担退货运费。同时,如果消费者发现质量问题而网上卖家“跑路”,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关键词:举证方式
  变化:质量问题由消费者举证变为商家举证
  举证难是维权难的主要原因之一。消费者现实维权中常碰上这样窘境:要维权就得通过司法诉讼解决,而法院进行裁决的重要依据又是依靠产品质量鉴定书,但产品质量鉴定的举证方又得先预交一笔不少的费用,费心劳神,因此很多维权也就因此“终结”。针对消费者维权中“举证难”问题,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微型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
  关键词:缺陷召回
  变化:所有缺陷商品都有召回义务
  2013年1月1日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此外,我国还有11种产品的管理制度中含有召回的用语表述,如:食品、乳制品、儿童玩具等。但这些产品在召回的条件、企业责任、政府职责、处理措施等方面不尽一致。新消法将召回范围从原有的12种扩大至适用所有商品和服务。
    不仅如此,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关键词:三包范围
  变化:全部商品都有了“三包”
  据了解,目前只有部分商品有明确的“三包”规定,但新消法将这一范围进行了扩大,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这里的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指除了有国家“三包”规定和当事人双方约定之外的所有个人消费类商品或服务,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也可享受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的权利。
  关键词:处罚力度
  变化:销售假冒产品进信用档案
  据了解,新消法加大了对不良商家的处罚力度,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权力也得到了加大。新消法明文规定,“黑店家”将上黑榜公诸于众,商家信用将像个人信用记录一样如影随形。同时,涉及到众多且不特定的消费者权益,例如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侵害众多但不是不特定消费者的利益的情况,消保委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此外,新消法规定,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从“退一赔一”提至“退一赔三”,“退一赔三”后的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