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环保局健全环保审批审核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按照新建项目增产不增污,增产又减污的要求,坚持四项审核,一是项目审批经办人审核,二是窗口负责人审核,三是分管局长审核,四是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安排专人勘验现场,对项目的生产工艺、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查。具体做到六个不批:对国家明令禁止重复建设项目不批;“十五”土小企业不批;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环保法律法规以及削减污染总量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对建设在饮用水源地等生态脆弱及敏感区,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坚决不批;对毗邻居民区的有环境风险的项目坚决不批;对不能通过清洁生产,实现“以新带老”的扩改项目一律不批。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