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版:楼市金刊总第1310期 >2014-02-28编印

市房产管理局:在新起点上谱写房产事业发展新篇章
刊发日期:2014-02-28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2014年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房产事业发展的关键一年。市房产管理局将继续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开拓工作思路,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为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关注重点项目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
  规模已成为市场的主体,只有注重综合配套、成片开发,才能凸显房地产开发的规模效应,才能合理调整城市的功能布局,才能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因此要抓住旧城改造带来的机遇,为重点开发项目建设服好务,为城市增添亮点,为市场提供更优秀的房源。要加大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实施力度,抓点带面,逐步推开,确保开发项目按规划实施,提升综合质量,引导开发企业建“百年建筑”。
抓好秩序规范强化行业监管力度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对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违规收取购房定金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二是对中介机构实行资质管理,建立和完善网上挂牌和交易工作流程,逐步改变目前中介机构管理混乱情况,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在新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上求得突破。强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物业管理职能,理清水、电、暖等专营公司应承担的责任,确保物业管理工作有人问、有人管、有人抓。积极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老旧小区整治既是实事工程又是一项长抓不懈的民心工程,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的整治经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继续开展物业小区创优达标活动,挖掘潜力,巩固发展创优成果,提高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通过开展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评选活动,凸显规模效益和龙头示范带动作用。
积极参与严格把关有序推进旧城改造
  一是按照旧城改造的部署要求,配合城建部门做好拆迁改造和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开发总量,确保旧城改造工作稳妥有序进行。二是与相关部门和街道共同研究制订安置房登记联审工作办法,明确分工,层层把关,杜绝违规析产、未配置集体经济发展用房、向非改造区域内村民出售安置用房等问题发生。三是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实施联合执法,对违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为旧城改造项目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狠抓项目落实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多方筹集资金,按照青岛市下达的任务指标积极推进,定期检查,确保建设项目按期完工。同时做好与上级部门对接工作,及时沟通,定期邀请上级部门指导工作,确保全面完成考核工作目标。
保证社会和谐平稳推进房屋征收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职责,依照“依法、规范、阳光、平安”的总体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征收工作。二是科学谋划,以“精”、“细”为标准做好征收过程中规定的各项程序,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三是密切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理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服务和业务指导,加强信访调解和维稳处置,平稳推进征收工作。
强化制度考核优化为民服务质量
  以全面提高服务效能为目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好窗口服务体系和督查考核体系。一是提高服务效率。在登记办证环节加快申请材料的流转速度,提高审核速度,使流水化作业更畅通。二是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各审理环节的岗位责任制,对工作人员的办证质量、服务承诺、工作量等进行全面的考核。三是借鉴其他区市先进做法,继续集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房产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