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法院按照青岛中院要求,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精神,积极行动,充分利用年初收案数较少、春节期间大量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组织精干力量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通过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综合运用教育、威慑、惩罚等多种手段,果断依法制裁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
全力推动,责任到人。成立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动员部署,组织专人对2013年以来全院涉民生执行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逐案分析未执结的原因,进一步落实“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包案结事了”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
多措并举,依法执行。综合运用教育、威慑、惩罚等多种手段,果断依法制裁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开展了2次集中执行活动,对平时查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案件,充分利用春节回家团聚这一时间,突击执行,共出动警力56人次,动用警用车辆18台次,传唤被执行人37人次,对1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利用司法查控网络平台,共冻结存款16万元;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依托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媒介,公开曝光了23名被执行人;充分利用乡镇、村街等基层组织的优势,帮助查找执行线索,共同做好执行和解工作。
落实救助,彰显关怀。针对涉民生案件简化执行款审批发放手续,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和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的执行款随到随发,保障执行申请人及时领取到执行款。对执行申请人生活确实困难,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实行司法救助,先后对4名申请人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共发放执行救助款2万元。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力量,通过电视台、报纸、微博等多种手段,宣传执行便民措施。同时,在全市主干道、广场,悬挂条幅、制作展板、摆设咨询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光荣、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可耻的浓厚氛围。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