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金融理财总第1307期 >2014-02-25编印

互联网金融存在三大风险
刊发日期:2014-02-25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2013年,以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和众筹融资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向传统金融提出了明显的挑战。互联网金融为传统金融带来了新的理念,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竞争,催生了新的合作,对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带来了挑战。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表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机构法律定位不明,可能“越界”触碰法律“底线”:一个是不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另一个是不能非法集资。现有法律规则还没有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属性作出明确定位,互联网企业尤其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活动,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或规章对业务进行有效的规范。谬误与真理只有一步之遥。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产品设计和运作模式略有改变,就可能“越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甚至触碰“底线”。我们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但是不允许碰触这两个底线。
  二是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存在安全隐患。现在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没有建立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会有大量投资者资金沉淀在平台账户里,如果没有外部监管,就存在资金被挪动甚至携款跑路的道德风险。
  三是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我们可以把内控制度看作互联网企业的“防火墙”,好的内控制度可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实践中,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片面追求业务拓展和盈利能力,采用了一些有争议、高风险的交易模式,容易为不法分子利用平台进行洗钱等违法活动提供创造条件;还有一些互联网企业不注重内部管理,存在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