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版:楼市金刊总第1306期 >2014-02-21编印

安居置业保家护房
刊发日期:2014-02-2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开发商延迟交房怎么办?
  首先,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购房者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其次,因开发商迟延交房解除合同是有期限限制的:经购房者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购房者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逾期办证可以退楼,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房子有装修的,还要赔偿装修损失;要求开发商办妥房产证;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则以购房款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和逾期办证的天数计算违约责任。
预售商品房交付时面积不符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