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晚6时,市人社局接到有关部门情况通报,了解到某公司一名女职工在讨薪过程中出现欲自杀的过激行为。接到通报后,市人社局迅速组织劳动监察业务骨干,连夜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到大年30上午,妥善处结了该起过激讨薪案件,成功为讨薪者段某追回所欠工资1755元。
据了解,讨薪劳动者段某,为青岛某皮革有限公司工人,在该公司工作了20多天,公司因故拒绝支付其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段某因丈夫患癌症正住院治疗,同时还供养一个15岁孩子,且第二天就要过年,家中连给孩子买件衣服的钱都没有,段某越想越气,遂携带农药来到公司,声称公司若不支付工资就喝药自杀。因公司早已放假,相关负责人已回外地老家,不能立即返回,为促使问题尽快解决,人社局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向该公司负责人告知了后果的严重性,并要求其第二天务必返回公司配合调查处理。同时,为稳定段某的情绪,并考虑到段某的特殊情况,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现场筹集了1100元钱,为段某先行垫付了部分工资,并安排专人将钱送到段某丈夫住院病房,有效控制了事态的发展。第二天上午,通过与公司负责人的真诚交流和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细致宣讲,说服公司负责人认识到公司存在的问题,于当日下午,为段某支付了所欠的工资共计1755元。
在段某所在公司按规定支付欠发段某工资后,鉴于段某家庭确实困难,人社局工作人员一致同意将先前垫付的1100元钱捐助给她。并表示如有需要,会继续组织捐款。
(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