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环保局将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为重点,大力推进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面控制排污总量,实现环境保护工作新突破。
以源头控制为手段,规范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
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和环境容量定项目,严格把关,不再审批新建、扩建火电、钢铁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建成区、工业园区不再审批建设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简政放权,推进职能转变,做好姜山、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权委托及延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建设项目建设环保审批、验收质量。强化在建项目跟踪监察,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厉查处未批擅自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高度重视建成项目验收,确保2013年验收项目数高于年内项目审批数。
以治理污染为突破口,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
坚持削减存量、控制增量,推进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的同时,大力实施污染减排工程,实施青岛热电集团金莱热电有限公司等企业脱硝工程,削减氮氧化物600吨;实施青岛鑫昊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脱硫设施旁路拆除工程,削减二氧化硫120吨。完成75家畜禽养殖项目污染减排工程审核工作,争取畜禽养殖项目减排任务获得确认。启动莱西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2万吨,争取年底开工。推进清洁生产,完成省、青岛市下达的4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提升企业经济运行质量。
以细颗粒物(PM2.5)防控为切入点,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从源头控制燃煤污染,禁止在划定的高污染燃料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已有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备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治理燃煤锅炉,完成青岛热电集团金莱热电有限公司等17个燃煤锅炉高效治理工程。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完成青岛双丰散热器有限公司等3个项目的有机废气治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严格落实黄标车区域限行规定, 2014年淘汰高污染黄标车2200辆。进一步强化对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抓好对燃煤企业煤炭堆积场封闭性监管,控制煤灰扬尘污染。
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重点,改善水环境质量
推进乡镇污水专项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启动总投资2150万元的南墅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南墅、日庄镇污水输送主管网工程,启动投资4293万元的店埠镇、夏格庄镇、姜山污水处理厂污水输送主管网工程和姜山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至三分干排水管道建设工程,提升全市水污染防治整体能力。整治污水直排行为,加强排水企业环境监察,督促落实企业污水排放管道与城市排污管网对接,严厉打击污水直接排入水源地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