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减轻患重病、大病参合居民的负担,近期,市人社局开展了2013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大病再补助工作,为参合居民2650人发放大病再补助款1876.2万元。
再补助范围及标准
2013年度参加本市农村合作医疗,出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之间,且发生的住院总费用达到4万元以上(含4万元)的参合居民年度累计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按15%的比例进行大病再补助。另外,全年新农合常规报销、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大病再补助的总额不得超住院费用总额,且参合居民享受“爱心行动”政策的、属于民政优抚对象的不再享受大病再补助。
再补助款发放程序
1月28日,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通过农商银行将首批大病再补助款打入参合居民本人的“诊疗一卡通”,参合居民可持卡到农商银行各网点领取。另外,第二批大病再补助款将于4月30日前通过存单发放到参合居民手中。
据了解,我市2010年-2013年连续4年开展了新农合大病再补助,4年来共为4977人发放大病再补助款4597.6万元。2013年度新农合大病再补助情况通过莱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http://www.lxncyl.com/)进行公示。
(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