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魅力镇村总第1291期 >2014-01-21编印

新型经营主体“领舞”现代农业
刊发日期:2014-01-2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截至2013年末,山东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数量达9.7万家,家庭农场1.2万户。以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代表的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
  1月11日,记者在定陶天中陈集山药专业合作社看到,数万亩山药基地都建立了生产档案。合作社还有专门的化验室,检测种子、化肥、农药和土壤。用合作社理事长的话说,“我们就是要实现全方位的标准化生产”。针对社内事务,合作社每年还出台“红头文件”,根据绿色食品的要求制定了山药标准化生产技术要点,每名社员都要严格执行。在山药生长季节,理事会成员每天都会骑着摩托车在田间地头巡查。一旦发现施肥用药不合格的,就立即取消每年每亩5000元的保底收入和年底分红。合作社还拿出了30亩耕地专门用于山药的研究试验。在山药保鲜、储运、加工、销售等环节,合作社都有一套标准和操作规程,并在全国各地开了8家陈集山药专卖店。
  省人大代表张九勋是这家合作社的名誉理事长。他认为,在新形势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必须主动担起发展现代农业的大任,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只有这样,才能与现代人的价值观、健康观相吻合,中国的农业才有未来。
  “从几千亩到10万亩,从名不见经传到领跑全国,社员亩收入从每年千元到近万元……我们合作社成功的秘诀只有一个,那就是走现代化生产经营之路。”张九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