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委政法委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捍卫公平正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3年工作回顾
坚持打防并举,平安创建活动取得新进展
一是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以创建全省最佳安全市(县)为目标,深入推进平安莱西建设。组织开展了“打黑恶、反盗抢”、“春季攻势”等打击犯罪专项行动,对违法犯罪“零容忍”,2013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300余起,连续四年命案全破,全市刑事发案同比下降23.9%。
二是建立健全防范措施,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新了新型社区治安防控模式,将全市115个网格划分成红、黄、绿三个等级,实行网格化治安管理,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首家治安志愿者协会,组建了治安联防队伍、村级综治协管员和治安志愿者组成的万人义务巡防队,统一制作“红袖标”,提高了人民群众见警率和见巡率。我市经验在深化平安青岛建设专题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三是建立专用平台,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研发了《莱西市综治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内容涵盖社区党政管理、治安管理、企业管理和综合查询四大类,信息可与公安专线联网。目前,我市已在12处镇(街道)、5个新型农村社区进行了安装录入。投资20万元,率先完成了与青岛市委政法委互联互通的政法专网和视频会议系统。
服务发展大局,优化经济环境推出新举措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保障治安环境。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双月奋战”活动,组织开展了“重点项目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将66个市级以上重点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共排查整治各类隐患、突出问题5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市法院分别对迟某某、张某某2名涉嫌非法采砂的嫌疑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创了青岛市以刑罚手段打击非法采砂的先例。
二是发挥职能作用,优化经济秩序。加大工作力度,严惩破坏经济秩序犯罪,2013年,政法机关共审结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3件,判处罪犯13人,共执结金融案件386件,涉案金额3100余万元。市人民法院成功为7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64万余元,《大众日报》、《青岛日报》等新闻媒体对该案进行了集中报道。
三是多措并举,提供优质服务。深入开展“警企服务推进年”、“能动司法”、“政法机关与企业同行”等活动,组织开展“法制教育进企业”活动26次,提高了企业规避风险的能力。对全市摸排出的重点项目推行量身定做的“警务套餐”服务,从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到企业招工、投产经营,全程落实环境评估、背景审查、工地巡防、登门服务、企业安保、园区联防等流程化警务,帮助协调重大事项。同时,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引进了总投资1800万美元,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青岛新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实现了当年引进、当年投产、当年见效益。
注重源头预防,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敏感时期社会稳定工作。先后6次召开全市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对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结合三级两会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组织开展不稳定隐患排查化解活动4次,对排查出的428起隐患,全部建立了台账,实现动态管理,逐一落实包案责任制,重大活动期间我市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2013年4月10日,我市被青岛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
二是做好重点人群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复退军人、原民办教师等特殊群体,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部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和辖区党委政府双重稳控责任制。2013年,先后21次合理处置民师上访活动,是青岛唯一没有涉师涉军两大群体人员参与到省以上聚集上访的市。对青龙高速征地、世界休体大会筹备等重点工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做到有明显社会稳定风险的政策不出台,利益关系严重失衡的项目不立项,从源头上减少了不稳定隐患,在全市形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超前评估、突出问题超前排查的维稳预警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修订完善了《莱西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应急制度,健全了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体系,真正做到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能预防得了、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全力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青岛市级以上交办的20多起涉法涉诉案件逐案明确化解目标、化解时限,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集中开展积案攻坚化解活动,化解息诉率达到100%;2013年,我市涉法涉诉案件同比下降46%,实现了“数量降、事情了、不反弹”的工作目标。
二是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处置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相关信访案件的受理、处置流程,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新案的产生,进一步理顺了涉法涉诉处置工作机制,共对青岛市督办及领导批示的24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了督办,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实地调查、约谈等方式,积极发挥协调督导作用,予以全部办结,有效地推进了工作开展。
三是扎实做好信访隐患源头治理工作。坚持边排查边化解的原则,加强涉法涉诉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力度,使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排查化解率达95%。共组织联合接访6次,带案下访8次,共接待来访37件次,全部交办责任单位限期化解。
强化教育监督,政法队伍展现出新形象
一是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市委政法委多次组织不同形式的集中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了政法干部“五个能力”。2013年7月18日、19日,专门邀请青岛市综治办、青岛市司法局领导分别进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专业知识讲座,对全市970名市镇村三级综治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一线同志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
二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提升政法机关核心战斗力。出台了《关于建立干警业绩评定和素质提升档案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对干警实行全方位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干警的评先选优、提拔晋升直接挂钩,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013年,先后对232名干警进行了调整、交流,在政法机关内部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性竞争机制。
三是深入挖掘经验信息,加强宣传推介工作。注重加强对典型经验做法的及时挖掘和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和正确舆论指导作用。2013年,青岛市委办公厅《信息专报》先后3次刊发我市政法机关经验材料,并得到青岛市领导批示;《山东政法网》采用我市稿件54篇,位列青岛十一区市第二名。在青岛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文章125篇。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全市政法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抓好治安防控“天网”工程、村(居)社区服务“三室两平台”(综治室、调解室、警务室和视频监控平台、综治信息平台)建设等两项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好经济秩序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政法队伍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项重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以创新社会治理为抓手,完善综治基层基础网络
把2014年作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年”,总结推广一批在社区服务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平台、社区网格化建设等不同层面的先进典型。重点抓好两大工程建设:一是“天网”工程建设。结合2015年世界休闲体育大会的筹办,将总投资额5.7亿元的集视频监控和道路交通智能指挥系统于一体的“天网”工程纳入智能城市统一规划,确保2014年底前投入使用;健全市镇两级治安联防队伍,组织发挥好治安志愿者队伍、“红袖标”义务巡逻队两大群防群治力量的作用,构筑全方位、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二是村(居)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建设工程。结合新农村社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在115个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综治室、警务室、调解室和视频监控平台,配备齐工作人员,统一安装使用市综治办研发的《莱西市综治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并通过VPN通道实行市(综治办)、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社区(社区服务中心)三级联网,实现社区服务“零距离”、社会治理“全覆盖”、居民诉求“全响应”。
以经济秩序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突破口,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牵头成立五个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开展工业园区、河沙开采、农资市场、危爆物品、食品安全等五项重点行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对干扰项目建设、非法生产经营、破坏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做到“零容忍”,重大案件做到“零积案”,进一步净化全市生产经营秩序。继续实行政法领导干部包联重点项目、政法干警联系企业活动(每名政法领导干部包联一个重点项目,每个政法干警联系一户企业),全面推行“警务套餐”(从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到企业招工、投产经营,全程落实环境评估、背景审查、工地巡防、登门服务、企业安保、园区联防等流程化警务)服务,切实提高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
以建立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联动机制为着力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规范完善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扩大风险评估范围,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引导第三方参与调解,建立健全综治专职干部牵头,包联社区机关干部、社区民警、基层法庭庭长、法律服务工作者、群工组织工作人员和村(居)调解主任组成的社区调解组织网络,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信访工作相衔接的联动机制,构筑联系紧密、联动有力、联调规范、联防有效的“大调解、大信访”工作格局。继续抓好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清理活动,逐步减少积案存量,探索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源头追诉、责任查究等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集中开展案件评查等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活动,重点加强对市法院民事案件的审判、执行,市检察院审查批捕、起诉和职务犯罪的侦查,市公安局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及治安、经济犯罪的侦查等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止和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从源头上杜绝涉法涉诉案件的增量。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综合素质
扎实组织好政法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干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活动要求,查实、找准干警“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边学边改,未整先改,扎扎实实搞好查纠活动;开展政法干警“三联”(联系一家企业、联系一个村(居)、联系三户困难家庭)活动,进一步畅通政法机关和干警联系基层群众渠道,通过组织干警走基层、听民意、解民忧,真正使政法干警从思想上亲近群众,从行动上接近群众,切实为基层和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超前化解一批不稳定隐患、真心帮扶部分困难家庭,树立政法机关良好社会形象。大力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狠抓政法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和法制意识等方面的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建立健全政法干警工作实绩档案,坚持重实绩用干部,引导和激发干警干事创业,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