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将“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在新形势下,如何建设公信法院,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是法院新任党组一直努力探索实践的课题。2013年以来,市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走群众路线,向社会公开,让群众参与,受社会监督,让群众认同,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注重司法为民,到群众中去,问需于民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就是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通过执法办案,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曹波院长自2013年初上任以来,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作为市法院新形势下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亲自带领领导班子成员走访了姜山、日庄、河头店、夏格庄、沽河街道办事处等地,对群众反映上来的问题,逐一梳理研究,本着群众有所呼,法院有所应的使命感、责任感,重点解决群众反映集中地不公、不便、不快等问题。
实行“法官包联村庄”和“百名法官进社区”制度,深入基层一线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院长、副院长、庭长、法官以五处派出法庭、十处便民诉讼联系点为依托,分别确定包联村庄,在镇(街道)驻地、重点村村委会显要位置张挂“有纠纷找法官”联系牌并发放便民联系卡897张,明示包村法官的姓名、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全天候接受老百姓的法律咨询和求助,截止目前,共为群众解答问题431件,化解纠纷214件,收到了停纷息诉的良好效果。
建立“大调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土地承包纠纷、农民帮工致残、邻里纠纷、子女不养老、劳动争议……这些多发案件涉及部门多、领域广,呈现化解周期长、处理难度大、易激化的特点。这些矛盾纠纷的处理,仅凭法院的裁判,难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此,市法院在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下,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和诉讼调解多种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的资源和力量,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各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在各派出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员办公室”,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和执法监督员作用,加强诉讼程序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解决方式的协调配合,积极建立涉农案件诉调对接机制,让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村干部、当事人亲属等人员参与纠纷调解,确保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坚持多措并举,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加快院长“三公开”办公室建设,共受理各类公开电话、公开短信、公开邮件等379件413次,回复、反馈率达到100%,“三公开”办公室工作经验得到了青岛中院地推广;出台了《信访维稳工作预案》,坚持领导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制度,依法保障申诉信访人合法合理诉求,妥善化解信访积案17件,较好完成了信访稳控工作任务;出台了《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加大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力度,共缓减免诉讼费3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6.2万元,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更加注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启动了全市中小学校长“校园赔偿案件”专题培训计划,在莱西市职教中心设立法制教育基地1处,选派法官到莱西一中等学校举办法制讲座9场,少年审判庭被命名为“青岛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点”。
注重司法公开,从群众中来,问计于民
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适应时代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期待的重要举措,市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紧紧依靠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真诚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开门纳谏。坚持审判公开制度,共邀请公民旁听案件庭审153人次,征求意见建议57条;开展少年法庭开放日、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9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进行参观,“零距离”体验法院工作;开通市法院官方微博,坚持每天通过微博发布法院的最新工作动态、重大案件的审判情况,即时介绍最新法律法规、回复网友法律咨询;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新选任了22名人民陪审员从事陪审工作,切实增强了审判工作透明度;定期召开与律师、保险公司、金融企业座谈会,进一步畅通了沟通渠道,实现了良性互动。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包括“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微博、门户网站等渠道,第一时间查阅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大大减轻当事人诉累,方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法院工作,更好的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下一步,市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打造阳光司法工程。
注重司法公信,让群众满意,取信于民
人民群众满意,司法才有公信。市法院每年审、执结各类案件近万件,涉及千家万户,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法院工作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
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近年来,大量民事纠纷进入法院,执行积案多、案多人少、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制约执行工作的开展,导致部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不满意,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执行作为法院的两大核心工作之一,关乎法律尊严和司法公信,关乎党和政府形象。市法院党组对此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把执行工作上升到建立社会诚信机制、拉近党群关系、维护我市和谐稳定发展的高度,决心倾全院之力,尽可能地化解“执行难”。2013年,市法院深入开展“三优化、两提升”活动,修订完善了《执行案件规范化管理流程》等规章制度11项,确保了执行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信访率三项指标均居青岛法院系统前列;探索建立专业化执行机制,将执行三庭确定为金融案件专业执行庭,共执结金融案件397件,为金融机构追回不良贷款3200万元;大力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启动了与辖区内金融机构联通互动的司法查控网络平台,共冻结存款291万元,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依托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媒介,公开曝光了437名被执行人;集中开展凌晨执行、假日执行、涉农民工执行等专项执行行动,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83名,拘留52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人,执结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骨头案、钉子案,如快速执结了青岛某工贸有限公司拖欠75名农民工工资一案,《大众日报》、《青岛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深度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开展“正作风、强责任、树形象”主题活动。牢固树立起“责任比能力更重要”、“细节决定成败”的工作理念,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了法官队伍的职业修养和职业形象;建立了随案发放办案监督评议卡制度,进一步拓宽了社会监督渠道;深入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地解决“四风”问题,特别是要坚决杜绝对诉讼参与人冷硬横推的现象,坚决消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作风,让社会各界感受到法院的新形象、新风貌;进一步强化审务督察,加强对审判、执行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错案追究制度,严防违法违纪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