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辖8处镇、3处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861个村庄、73.6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4.3万人。2013年,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青岛市计生委的支持指导下,市人口计生局坚持集中力量抓计生、突出重点抓计生、全民动员抓计生,全面完成了青岛市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合法生育率达97.3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51‰,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4.38。
整合各类资源
健全人口计生组织网络体系
加强计生工作领导力量。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计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突出加强市、镇、村三级计生工作领导力量。市级由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副市长主抓计生工作;镇级落实党委书记、镇长、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四职”负责制,具体抓计生工作;村级由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村计生主任齐抓计生工作。市委、市政府将人口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长办公会,专题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分析计生工作形势,查找突出问题,研究整改措施。2013年,先后4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长办公会,研究解决了计生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等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也将计生工作作为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抓紧抓牢。全市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扛指标、亲自抓计生的良好局面。
抓好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选好配强计生干部。落实了136名镇办计生干部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配强了村级计生主任,全市861个村计生主任平均年龄39岁,其中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的达81.1%。二是合理设置人员机构。在全市12处镇级社会事务办加挂计生办牌子,配备了1—2名行政计生科员,由社会事务办主任兼任计生办主任。明确市计生协会为常设机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副会长和专职秘书长,各镇办计生协会也配备了专职秘书长。三是狠抓计生干部培训。先后举办市、镇、村计生干部培训班15期,培训各级计生干部2800人次,举办演讲、调讲、知识竞赛、业务考试等活动6次,有效提高了计生干部的综合素质。
加大目标考核力度。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逐级签订了《人口目标责任书》,完善奖惩兑现、一票否决、计划生育重点管理、离职审计、跟踪奖惩等制度。明确规定在各类综合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中,严格落实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完成年度计生目标的镇办,奖励“四职责任人”各6000元。同时,加强对村计生主任的考核监督,规定村级计生干部所在村当年出现违法生育的,实行黄牌警告;连续2年出现违法生育的予以解聘;对违法生育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立即解聘。
强化三个坚持
健全人口计生日常管理体系
坚持三抓并举,强化日常管理。一是抓规范。建立了村级档案“一统三强化”的管理工作模式(“一统”即统一规范档案目录,“三强化”即强化培训、强化质量、强化督查),对全市14.3万名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摸清了婚、育、节育情况,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计生工作档案。二是抓覆盖。认真落实孕环情监测、双月查访和产后、术后随访、二孩孕期随访等经常性管理措施,增加了对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符合政策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44.48%,在全国第四次室间质评和省第一次室间质评中均被评为优秀等级。三是抓长效。采取入户说服动员、党员干部带头、温馨化服务等措施,确保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全市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了82.34%,孕环情监测率达了99.34%。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抓手,全力遏制违法生育。一是形成征收合力。市、镇分别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小组,层层落实了镇办主要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户责任制。法院、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参与,切实加强了征收工作力度。二是实行违法倒查。针对个别违法生育人员当年度透查记录正常却违法生育的现象,该局对发生违法生育人员的孕环情监测情况进行倒查,严格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共查究处理24名责任人员。三是保持舆论高压。始终保持对违法生育的高压态势,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一律在主流媒体予以公示,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全市违法生育处理率为95.12%,社会抚养费缴纳率为85.22%。
坚持工作创新,提高计生工作效率。一方面,积极推行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优化整合农村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网络资源,对39个村的计划生育服务室和卫生室进行合并建设,实现了诊疗设备、健康教育设施的共享共用,逐步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另一方面,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实行一次性告知,原来需要群众往返居住地和现居住地开具的各种证明全部改由计生部门承担。实行首接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即时办结;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的,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办理情况。
完善工作机制
健全人口计生推进落实体系
完善宣传教育机制。一是与各级新闻媒体相结合。在莱西电视台、《莱西市情》开设计生专题和专栏,加大对计生工作的宣传,在《人民日报》发表稿件1篇,在《光明日报》发表稿件4篇。二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投资560万元,在583个村新建移风易俗婚育宣传墙画一条街。投资19万元,在全市12处镇街、886个村(居)醒目位置设置三级有奖举报信公示栏。投资220万元,制作计生宣传品278万份,免费发放到广大育龄群众手中。粉刷更新温馨化标语5600条,新打造了1600块计划生育精品宣传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与打造城市亮点相结合。投资150万元,在城区4条主要街道建立“生育文化五千年”和“六个文化”一条街,设立2处大型LED宣传牌,树立高炮宣传牌1处,在沙岭河公园打造了人口文化主题公园。四是与阶段性重点工作相结合。每月集中三天的时间,安排24部宣传车分三个宣传组深入镇村巡回宣传,全年出动宣传车1180辆次。特别是新的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后,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全面做好新政策宣传工作。
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一是计生经费投入落实到位。将计生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2013年预算安排计生事业费较2012年增长20.7%。计生基本项目免费服务费、流动人口管理费全部拨付到位。市、镇两级的计生人员工资全部纳入了本级财政预算,村计生主任的工资按青岛市的要求由市财政统筹解决,以“直通车”方式发放。二是法定政策落实到位。统筹解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368.27万元,发放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金、退二胎生育指标一次性奖励费、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长效节育措施补助金等2404.69万元。三是计生家庭社会救助落实到位。共募集人口关爱基金140万元,对532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放救助资金48.06万元,对5714例合法生育的育龄妇女发放分娩补助共计285.7万元。
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了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35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其中,市法院共立案执行社会抚养费案件17件,涉及金额77万元,立案率达到100%,裁定送达率达到100%。卫生局加强接生医院出生实名制督导,对未持《生育证》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入院待分娩人员24小时内通报计生部门,加强对B超和其他有关性别鉴定技术设备、终止妊娠手术的监督管理,有效杜绝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