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第52次常委(扩大)会议的总体部署,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峻形势,从实际出发,精心部署,全面出击,围绕打击制贩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消防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力争通过认真排查事故隐患,严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有效杜绝各类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一是狠抓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源头管理和道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重点车辆单位所在地交警中队,对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源头监管工作实行“户籍化”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扎实抓好督促整改,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驾驶员上路营运。不定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预警报告,督促落实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通行安全。二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科学安排警力,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到路面上,采取固定岗位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增加巡逻密度,提高见警率,突出重点路段和重要时段的管控,做到严格查控不留死角。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客车超员违法专项整治,对7座以上客车超员的一律依法处罚,加强对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拖拉机载人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活动,强化区域联动、路网联动、内外部门联动,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严查酒后驾驶、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无牌、套牌、闯红灯、闯禁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采取集中清查等措施,加大对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整治力度,对无牌无证的驾驶人坚决予以治安拘留,以震慑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围绕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拓宽宣传领域,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网络、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作用,办好专题栏目,对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规进行大力宣传,以农民、运输从业人员、中小学生为重点,通过设置宣传咨询点、上交通安全课、张贴悬挂标语、观看安全警示片、摆设展板等形式,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处处防事故的交通安全氛围。
严密做好危爆物品管理工作。一是严厉查处非法私制、非法贩卖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有私制烟花爆竹历史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落实专人负责,摸清底数,建立排查档案,重点监管。对重点人员住所、重点村内闲置房屋、养殖厂、村庄周围的果园、农机房及其他易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采取“拂晓行动”和“午间出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拉网式”清查,提高查处率。二是依法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民爆行业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涉爆单位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和操作规程,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强化爆破器材在购买、运输、使用及存储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职责。三是加大对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民爆物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加强对辖区矿点的监督检查,防止各矿点企业发生私存、私放爆炸物品的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对违规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及时查处其违法行为,并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吊销相关证照。加强对涉剧毒物品企业的生产、运输、经营、销售、回收等各个环节的细致检查,查漏补缺,确保不发生问题。四是加大危爆物品管理宣传力度。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人员积极深入各涉爆单位、矿区和村庄、经营业户进行宣传,结合警示案例,让涉及单位、人员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单位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使从业人员能够深受教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加强重点企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抓好重点企业、领域的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无证经营成品油查处工作,对非法加油加气站依法查处,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商场及重点区域部位,落实主体责任,抓紧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涉氨企业配合安检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依法报请市政府予以停业整顿。针对年底节庆活动多的特点,加强重点商场、宾馆、娱乐场所安全指导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完善对高危化工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重点企业、单位、“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督导整改台账建设,该挂牌整改的挂牌整改,该停业的坚决依法停业整顿。二是做好相关灭火救援预案。对涉及燃气企业、加油站等高危区域部位,掌握具体管道线路铺设情况,一旦发生灾害容易受伤害和影响的人群、单位,需要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等,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救援预案。三是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针对季节特点,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村庄,加强农村地区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用火和防火意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胡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