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的深入开展,确保2014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12月6日,安委办下发了《莱西市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省和青岛市的要求,我市将继续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据了解,全市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今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今年12月1日到12月31日。重点抓好二个方面:一是做好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和许可工作;二是抓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
第二阶段:从2014年1月1日到2月14日。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管,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保持打击非法、违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高压态势,依法及时销毁查获或收缴的烟花爆竹制品及原材料。
第三阶段:从2014年2月15日到2月底。重点抓好零售网点剩余的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的安全监管。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将其作为今冬明春重中之重来抓。各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检查,镇级领导同志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企业要全部检查。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行动摆到重要位置,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要强化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提高监管效率,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凡对群众举报、部门移送、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以及造成发生较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确保工作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利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的经验做法,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街办)、村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尤其是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及时果断地予以处置,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