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7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无一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0.2%以内。
据介绍,市司法局针对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刚踏入社区矫正大门时,心理上、思想上还不能重新融入社会,同时担心家人、社会歧视的情况,市司法局积极动员全市离退休干部、村(居)委会成员、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所在单位人员等,建立起以社会帮扶志愿者为主体的服务队伍,进行心理学、法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的普及,并在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室”。同时,对生活确有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协调民政、计生等部门,为其申请低保扶助,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效果。
(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