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探索实施“五四三二一”工程,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阳光中转站”,全市7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无一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突出“五个关键”抓好日常监管
坚持从五个关键环节严格把关,从严管理,使社区服刑人员从根本上转变思想,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率。
一是接收。今年前三个季度监狱共释放69名假释犯人,该局全部派专门人员前去监狱做好对接工作,并接到统一地点进行集中教育,再分配至各司法所进行接收安置;对被判处缓刑的犯人,由犯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到,严格审查其资料,并且该局每月都与法院进行报到人员信息核对,避免接收漏洞;对异地托管人员,该局在审查其托管资料的同时,及时与委托单位取得联系,做好无缝对接。目前,该局已成功接收1500名社区服刑人员、5名异地托管社区服刑人员,无一脱管、漏管。
二是手机定位。目前,我市共有社区服刑人员700余名,在其报到当日,全部现场签定《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监管告知书》,为其办理定位手机,并再次强调相关注意事项。司法局安排一名工作人员管理装有定位手机监管系统的电脑,对全市7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若有违规行为出现如自行关闭手机、私自离开监管地等,监管系统会自动报警,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相关司法所落实具体情况,对违规人员做出相应处罚。今年该局对2名违反《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监管告知书》的人员,采取了记过、建议治安处罚等相应处罚措施。
三是请销假制度。社区服刑人员有事要提前向其所属司法所请假。请假在7日内的由司法所批准,并报该局社区矫正科备案;7日以上一个月以内的必须经司法所签署意见,司法所长提前向司法局汇报相关情况后,由社区服刑人员携带审批资料到司法局审批。截至目前,该局已办理7日以内的请销假1900余人次,7日以上一个月以下的请销假30余人次。
四是考核。该局规定由各司法所对其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制定考核档案,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等级每月考核一次,并按季度进行汇总公示。目前,该局已对12名考核不合格人员采取批评教育、进行阶段总结、延长公益劳动时间和学习时间等不同方式的措施。同时,针对此12名人员的具体情况,变更分级处遇,将10名考核不合格的宽管人员转为普管人员,2名普管人员转为严管人员,加强监管。
五是矫正解除。矫正期满的14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均先做出社区矫正期间的个人总结,然后司法所结合其手机定位监管期间表现、思想汇报、考核结果等情况做出书面鉴定意见,将有关材料送交司法局审批。司法局书面解除矫正之后,需要司法所在《全国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进行矫正解除,并将解除矫正资料归入个人工作档案和执行档案中,同时转为安置帮教人员,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严把“四关”做好判前调查
坚持严抓衔接、调查、质证、执行四个关键环节,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判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是“两统一”把好入口关。始终坚持调查案件统一受理,一个窗口对外,对一般性判前调查案件,在接到委托调查函的当日登记,并通知被评估人员所属司法所,由司法所通知其所在村(社区)安排走访调查。对户口不在莱西但常住莱西6个月以上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调查以及案情复杂的刑事委托调查评估案件,由该局直接组织专人进行调查,确保判前调查工作合法、合理进行。同时统一调度参与判前调查的工作人员,成立调查小组,每次至少安排两人共同进行,并确定一人担任负责人,细化分工,互相监督,并严格执行参与调查评估人员备案、“回避”等制度,确保调查及时有效,程序规范。
二是“两规范”把好调查关。始终严格规范判前社会调查的评估内容以及调查程序,坚持调查对象完全覆盖以及调查内容齐全完整。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调查内容做到不漏一项,且每一份调查结束后均有被调查人签字盖章,均要求被调查人所在的村或者居委会出具意见并盖章,务必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确保整个工作链条的完整、清晰。
三是“两审核”把好质证关。着重抓好调查真实性和材料完整性的审核,尤其注重对被害人意见的审核,并全面严格审核调查的材料和得到的信息,同时对不符合已掌握情况的信息,进行补充调查。对个别疑难复杂判前调查案件的结果认定,还组织法律专家进行论证,保证形成的调查评估意见有理有据,实现了审核调查的真实、完整。截至目前,出具的254份调查材料均规范完善,受到委托方的好评。
四是“两严格”把好执行关。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并建立回访制度,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对受到法院委托判前调查、监狱委托假释前调查的人员严格监管,并及时与公安、法院联动,对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及有关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的,坚决予以处罚,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震慑力。社区服刑人员于某某在矫正期内,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教育相关规定,于2013年4月25日,伙同他人在其家中用自制吸毒工具吸食冰毒,次日被查获,经现场检测于某某尿样呈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相关规定,该局于2013年5月,向市人民法院提请对于某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市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依法做出撤销于某某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的裁定。今年以来,共处罚4名社区矫正人员,其中撤销缓刑3名、撤销假释1名,委托单位对调查评估意见的采纳率达到100%。
坚持“三个关注”加强教育帮扶
坚持将硬措施和软措施紧密结合,宽严相济,采取多种“温和”措施,使社区服刑人员真正融入家庭和社会。
一是关注民生,解除后顾之忧。对没有住所的人员,暂时安排至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居住,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其住房问题。社区服刑人员李某由于种种原因,在假释回家时没有地方居住,该局安排其暂时居住在社区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当地司法所及时协调其所在的村委会帮助租赁廉价住房,并动员村民帮其翻修房屋。组织司法所每半年对社区服刑人员家庭情况进行一次摸查,今年来已帮助5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解决了上学难问题。对生活确有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协调民政、计生等部门,为其申请低保扶助。
二是关注心理,转变思想观念。大多社区服刑人员在刚刚踏入社区矫正大门时,心理上、思想上还不能重新融入社会,同时担心家人、社会的歧视,这样即不利于他们安心有效改造,又容易引发再犯罪。基于这一情况,司法局积极动员全市离退休干部、村(居)委会成员、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所在单位人员等一千余人,建立起以社会帮扶志愿者为主体的服务队伍,进行心理学、法学、医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的普及,并在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室”,形成“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一体化心理矫正模式,对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转变思想,重塑健康心理,尽早回归社会、融入家庭,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该局心理热线解答各种心理咨询113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效果。
三是关注环境,热心接纳帮扶。在改变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和心理的同时,该局还着力为其营造接纳回归的良好氛围。督促基层司法所深入有关社区服刑人员家里、所在的街道(村)走访,鼓励其家人多关心理解他们,引导邻居及村(居)民多与他们交往,平等对待,热心帮助。这一人性化举措受到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广泛认同,他们说,本来从“里面”出来,觉得给家里丢人了,也担心会遭到村里人的歧视,没想到,家里人比“进去”之前更关心理解自己了,一定安心接受社区矫正,争取做一个承担起家庭重任,对社会有用人。
借助“两个平台”促进衔接联动
坚持以两个平台为依托,实现“高墙”内外紧密结合,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阳光”转型,顺利回归社会。
一是借助一体化工程网络平台,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安排专人维护青岛市司法局统一建立的一体化工程网络平台,推进实施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及时督促基层司法所处理相关信息。监狱在一体化工程中发布需要调查基本情况、签署帮教协议、回复帮教书信的服刑人员信息。该局在信息发布的10天内,及时通知相关司法所联系服刑人员的亲属、相关帮教组织确认基本情况,同时在网上签署帮教协议,并上传帮教协议和帮教书信的扫描件。目前已累计签署帮教协议、回复帮教书信各1000余份。对一体化工程中公布的长期无亲属会见的人员,督促司法所做好亲属思想工作,亲属同意会见的及时安排会见;确有困难的可安排到该局进行视频会见;亲属拒绝会见或者无条件会见的,该局则协调基层帮教组织或者司法所会见,并由司法所在《长期无亲属会见登记表》中“落实情况”栏反馈落实过程和结果。同时,根据监狱在一体化系统中提供的特殊困难服刑在教人员信息及个别服刑在教人员家庭特殊情况通报,根据个别犯人的实际需要开展特殊帮教活动,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社会组织进行社会帮扶,切实帮助在监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需求,并将帮教的过程和效果反馈至一体化系统中。青岛监狱的苏某患小肠疝气,十分痛苦。监狱将苏某的情况填写到一体化工程“特殊困难服刑在教人员”中,该局工作人员及时将此情况汇报局领导。局领导了解了相关情况后,亲自到监狱看望慰问并协调监狱、监狱医院帮助其解决住院医疗等问题。苏某非常感动,表示一定安心改造。此外,监狱每季度将释放的假释人员通过一体化网络提前一个月通知司法局。该局协调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到监狱进行出监前法制教育、就业形势分析和就业技能培训,为其更好地进行社区矫正奠定了基础,同时在一体化工程“工作动态”中撰写相关教育培训信息,与其他区市进行经验交流。
二是搭建与监狱联动平台,促使社区服刑人员在“开放式监狱”中成功转型。该局抓住山东省北墅监狱设在莱西的优势,大胆创新,聘请北墅监狱30名警察与各司法所结成对子,目前每个司法所已与2名监狱警察正式对接,开始了结对互动,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工作中,各司法所主动联系监狱干警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矫正个案书的制定、实施和调整,由监狱干警根据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提出针对性的矫正意见和具体矫正措施,对矫正个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以发挥最佳矫正效果。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聘任监狱警察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员的通知》,聘请10名北墅监狱警察作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员,多次深入到各镇办举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辅导班,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认罪悔罪教育、法律常识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等内容的计提教育活动,直接受教育对象达到298人次。
建设“一个基地”构筑“阳光中转站”
为促使社区服刑人员成功实现“阳光”转型,该局在南墅镇新建设一处高标准、综合性、实用性强的过渡性安置基地--莱西市曙光基地(莱西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
一是高标准化建设。曙光基地占地20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在职人员数5人,主要开展种植技术培训。基地划分大厅、监管区、教育区、帮扶区、办公区五大区域,每个区域设置相应功能室。大厅设有电子屏幕,宣传栏、资料架等公共设施;监管区包括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室、宣告室、训诫室、电子监控室(分析研判室);教育区包括集中教育培训室、谈心、心理测试、咨询室;帮扶区包括帮扶工作室、“三无”人员临时安置区、曙光就业区;办公区包括办公室、档案室。
二是综合化管理服务。该局每季度与监狱做好假释人员对接工作后,将假释人员带到基地教育区的集中教育培训室进行出监后的首次教育,然后由各司法所通知犯人的家属或者村(居)帮教组织进行接收,并当场签订协助监管协议书和保证书。针对“三无”(无家可归,无处可去,无业可就)人员,在临时安置区安排不少于6张床位,配有应季必备的床上用品、公共卫生间、洗脸池、淋浴室等住宿设施以及能一次性容纳20人的餐厅,并在走廊和餐厅配置可摄录监控探头,在帮扶中加强监管。同时鼓励我市企业到基地过渡性就业安置区设立生产车间、农业生产区,优先聘用社区服刑人员尤其是“三无”人员上岗就业。目前,该局已与10家单位签署协议,在基地内挂牌经营,共安置社区服刑人员230余名。基地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今年已组织612人次。其中,3月组织300名社区服刑人员,分五批次到大青山种植花椒树、栗子树和苹果树等经济作物3000余株。通过组织参加公益劳动,有效培养了社区服刑人员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意识,增强了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是实用化培训。为充分发挥基地效能,该局坚持每季度定期举办社区服刑人员技能培训,邀请市人社局、农业局、相关企业工作人员到基地进行就业形势分析、专业技能培训等。今年8月,该局会同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到曙光基地,为2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举行了就业指导与法制教育专题讲座。针对我市农村务农的社区服刑人员数量较多的现状,10月,该局又邀请市农业局有关专家教授,针对500余名务农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植物营养与施肥原则”现代农业技术培训。社区服刑人员李某说,本来服刑的压力很大,对未来的工作、生活存有心理障碍,但是通过基地举办的一系列培训讲座,对法律、社会以及现代农业技术都有了与时俱进的认识,感觉自己也有了用武之地,今后一定放下心理包袱,积极服从改造,努力工作,以健康的心态面对即将到来的生活。 (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