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围绕提升税收风险应对质量和效率,以实现税法遵从度和综合满意度“双提高”为目标,联合辖区纳税企业共同实施涉税风险防控,把税务风险管理作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提升企业价值的重要手段。
一是联合标识涉税风险点。税务机关以《税收征管法》为主线,从税收管理行为、纳税人行为、税收政策等角度,侧重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关规定,查找容易出现的涉税风险点。对重点行业,针对其特点和税收政策特别规定,重点查找特殊风险点,并将涉税政策和涉税风险点及时告知企业;企业纳税人则侧重从纳税人行为、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等方面对纳税人在日常经济业务中税收风险点进行查找,并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内控管理。
二是完善风险内控机制。实施税务风险管理前置,减少风险应对数量。税务机关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明确岗位职权,规范税收执法尺度和标准,提高税源监控和税收执法水平。实施岗位自控,管理防控,职能监控,防渎职不作为、防违规违纪乱作为;企业纳税人积极构建风险内控机构和制度,定期开展税务风险自测自评,提高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及时纠偏纠错,变事后算是为事前预防。
三是共同提高税收风险应对能力。征纳双方建立良好的信息与沟通制度,围绕“风险内控、风险预警、风险互动”,使双方关系由对抗转向合作,税收管理由实施控制转向提供服务。完善风险预警指标,开展多种形式的风险内控辅导,定期进行涉税事项体检,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涉税风险,促进税法遵从度和税收收入质量双提高。
(嵇焕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