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检察院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推进检察事业科学长远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省检察院吴鹏飞检察长“规范执法全员化、全员执法规范化”的要求,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制度落实,强力推进“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场所、执法信息化、执法监督”五位一体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注重素能提升执法主体建设跃上新台阶
一是抓理念转变。结合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集中教育、分散学习等方式,深入开展执法理念教育,全院干警执法理念进一步转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意识不断增强。
二是抓教育培训。以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干警的履职能力为重点,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今年共组织参加上级院及系统外培训67期258人次,本院组织培训和警示教育25场1300余人次。
三是抓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大练兵”、“大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素质能力;为每名执法干警建立电子执法档案,全面记录干警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每月绩效考核、案件办理等内容;实行科室周考评、部门月考核、全院季度考评,提高干警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是抓典型培树。建立典型人才库,通过鼓励参加在职研究生考试、司法考试等方式,让一批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有三名同志分别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十佳办案人”“全省优秀检察官”荣誉称号,一名同志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荣记一等功。
注重机制创新执法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结合贯彻实施新修改后的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办案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制定编印《莱西市人民检察院执法规范化制度汇编》和《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操作规程》,涵盖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所有业务部门及综合部门的执法流程规范,初步构建起科学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
二是不断推进机制创新。深入推进制度创新,先后探索建立了“一案三评”、“侦防一体化”、“民生工程审查备案”、“检察室与业务工作对接”等新工作机制,推进了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三是深入抓好制度落实。编印《执法规范化制度汇编》每位干警人手一册,通过分组讨论、分散学习、集中考试等形式,促进干警全面学习掌握;利用全面评查、个别抽查、现场问答等方式,对干警执行新制度进行监督督察。
注重资金投入执法场所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是全面改建案管大厅。按照省检察院标准要求投资改建了案件管理服务大厅,配备全套办公设备;设立了律师阅卷专用区域,安装监控系统;抓好工作人员上岗培训,让案件管理服务大厅真正成为集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案件查询等工作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窗口。
二是升级改造办案工作区。投资对办案工作区进行全面改造升级,确保各种功能用房设置完备,各类办公器材配置齐全;办案区内配备五台固定录制设备,干警办案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今年3月,办案区顺利通过省检察院和青岛市检察院的检查验收。
三是建设阳光检务大厅。筹资30余万元建设了功能齐全的阳光检务大厅,划分为检务大厅、检察长接待室、举报接待室等功能区;开通互联网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安装触摸屏、饮水机、雨伞等便民设施,为来访群众营造良好环境。
四是建好看守所专用讯问室。在新建看守所设立侦监、公诉及自侦三个专用讯问室,讯问室内安装检察院专线网、专用电脑和打印机;自侦讯问室安装了同步录设备,干警办案均全面落实同步录制度。
五是全力推进检察室建设。投资建成姜山、日庄、夏格庄、河头店、沽河5个派驻基层检察室,检察室均设有讯问室、社区矫正办公室等执法办案场所;依托多媒体网络平台,积极探索业务部门与派驻检察室工作开展对接,有关经验材料先后被省检察院、青岛市检察院转发推广。
注重技术应用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是加强办案信息化建设。全面做好统一业务软件试点工作,制定实施计划、方案,组织对业务部门参训人员实行人人过关考核,所受理和办理的案件已全部实现网上运行;建立完善情报信息综合查询、公诉远程讯问、日常检务管理等信息系统,为科学执法、快速办案提供有效保障。
二是加强办公信息化建设。以实现无纸化办公为目标,依托检察专线网络和全视通信息系统,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办公网络,实现了文件的网上生成、网上申批、网上处理、网上流转;强化办公物资信息化管理,全部物资均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公办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加强监督信息化建设。开发应用了电子检务督察系信息统,对干警执行上级机关和本院党组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完成重点工作情况及日常办公情况开展网上即时督察,督察结果列入年终考核,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
四是加强考核信息化建设。建立科学的干警业绩考核信息系统,以工作效能、作风纪律、创新贡献为主要内容,政工部门每月对全院17个科室、5个检察室和全部干警进行考核,每个科室的考核档次及优秀人员在内网上公布。
注重全程参与执法监督建设收获新进步
一是充分发挥检委会作用。加强检察委员会建设,新增一名专职委员,配齐配强人员;进一步明确检委会讨论事项范围,完善提请检委会研究议题的程序和步骤,发挥检委会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宏观指导作用;严格执行重大疑难案件由检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制度,杜绝出现人情案、关系案。
二是建立案件集中管理专项评查机制。建立由案件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规范性文件,每月对各部门基本业务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对案卷进行评查;抽调中层骨干和业务尖子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案件质量集中评查专项活动。
三是积极探索对执法办案开展现场督察。推进检务督察向执法办案一线延伸,向重点环节拓展,根据上级院案件质量标准,制定了“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增强工作的探索对自侦案件进行现场督察、远程视频督察;积极推行“办案通讯专用卡”工作机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统一使用办案指挥卡、取证联系卡和家庭联络卡,杜绝案件秘密外泄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