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时政要闻总第1252期 >2013-11-13编印

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通知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
刊发日期:2013-11-13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为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日前,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廉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明确纪律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集邮册等物品或纪念品。如确因工作需要发送贺年卡等物品的,应以部门一把手的名义统一发送,并列出清单报市纪委党风室统一备案。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以各种形式进行拜年行为,严禁巧立名目、转嫁摊派,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将强化监督检查,市纪委设立专项举报电话(88405207)和举报邮箱(lianjielx@163.com),面向社会接受举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