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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版:时政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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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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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活动
刊发日期:2013-11-05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2013年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六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宣传普及《突发事件应对法》,增强全社会预防、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11月1日,我市在月湖广场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活动。市气象局、地震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等15个单位在月湖广场西边烟台路东集中设立现场咨询点,接受市民的咨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希胜参加活动。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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