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前几天在村口捡到一个小孩,请问我可以自己收养吗?
答:青岛市弃婴收养管理办法》规定:任何组织或公民个人发现和捡拾到弃婴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不得将弃婴转送他人和私自收养弃婴。公安部门接到本辖区内捡拾弃婴的报案后,应当积极查找其生身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查找不到的,将弃婴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市儿童福利院抚养。收养人收养弃婴的,应当到青岛市儿童福利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问:2012年,我通过了人事局组织的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获得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可单位不认可,也不与工资待遇挂钩,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答: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联合下发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暂行办法》,从国家制度层面上将社会工作者纳入了专业技术人才范畴。2008年开始,国家统一组织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我市民政系统和社区居委会的部分工作人员参加了考试,其中有30余名社区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的原则,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必须有相应的岗位才能聘任,聘任后与工资待遇挂钩。目前,青岛市人事局只在青岛市民政局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里设立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岗位,其他市内四区和四市均未设立这类岗位,因此目前还不能进行评聘。我们一直积极向上级争取,以求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问:我和我对象打算今年结婚,请问现在结婚登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怎么办理登记手续?
答:结婚登记的必备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
结婚登记的禁止条件:(1)双方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结婚当事人须持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问:听说我市实行了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政策,具体如何规定的?
答:我市从2012年6月1日起,对具有莱西市户籍且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等6类人员,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这六类人员是:
1.未登记户口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非法收养除外);
2.无法查明身份并在救助管理机构死亡的被救助人员;
3.在莱西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莱西市户籍的学生;
4.驻莱西部队的现役军人、无莱西市户籍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5.与在莱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并办理《暂住证》(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
6.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
问:免费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都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1)普通型专用殡仪车遗体接运;(2)车辆(遗体)消毒;(3)馆内遗体搬运;(4)1天内遗体普通冷藏;(5)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6)1年内金属全封闭架骨灰寄存。
问:如果不冷藏遗体和不存放骨灰,是否可以退钱或抵顶其他服务?
答:未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不折现、项目之间互不抵顶。
问:如果亲人在莱西市以外的地方去世,遗体接运是否也免费?
答:遗体接运是指在莱西市行政区域内,使用莱西市普通专用殡仪车,从车辆始发地至遗体所在地至相应殡仪馆的接运免费,跨莱西市行政区域范围遗体接运等超出基本殡葬免费部分的费用由经办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