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岛市纪委、青岛市监察局、青岛市人社局和青岛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3]122号)要求,莱西市人社局联合莱西市纪委(市监察局),在全市积极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截止到目前,共有23个单位上报73项近五年来开展过的并且目前仍在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其中各单位自查后主动撤销的有18项,人社局初审建议撤销的有16项,单位自觉撤销和建议撤销共34项,占项目总数的47%。
第一步是自查摸底。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定,要求各单位对近五年来开展过的并且目前仍在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认真进行自查,并报送各单位自查报告,列举具体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填写《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自查一览表》。对上报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中拟保留的项目,各单位要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依据、上次表彰文件等材料,统一填写《拟保留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登记表》。
第二步是审核上报。对各单位上报的所有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统一进行汇总整理,按有关规定进行初审,针对需要保留或撤销项目提出审核建议,并附带说明需要保留或撤销的具体原因和依据,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报青岛市纪委(市监察局)、青岛市人社局、青岛市公务员局审批。
第三步是督导问责。严格遵照青岛市批复中允许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具体要求开展本次清理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部门和单位,积极进行督导,实行“限期制”,及时清理和规范未在批复中明确可以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照党纪政纪规定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万馨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