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综合信息总第1245期 >2013-10-31编印

阳光民政
刊发日期:2013-10-3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问:我想在村里办个小型养老院,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个人办养老院,政府给给不给一些优惠待遇?
     答:你属于申请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申办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符合当地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规划;(2)有规范的名称;(3)有固定的场所和服务设施;(4)有相应的资金;(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6)床位50张以上。
  对经民政部门审批成立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享受以下税费优惠待遇:
  养老院提供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征收;使用自来水、管道燃气、集中供热暖气按民用价格标准收费;安装有线电视的初装费减半收取,日常使用执行居民收费标准。对经民政部门审批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每接收一位青岛户籍老年人,市财政按照自理老人每月200元、半失能或失能老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扶持兴建养老机构,对经认定达标的新建养老机构,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按照每张床位1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分三年拨付到位。
     问:我们结婚好几年了不能生育,所以想领养个孩子。我想问一下应该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答:收养人收养弃婴(须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子女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须相差40周岁以上。
  同时要注意:有子女的家庭,申请收养儿童福利院抚养的弃婴,到莱西市民政局收养登记处(即婚姻登记处)联系办理有关手续。2003年以前在莱西市辖区内捡拾的弃婴,收养手续在莱西市民政局收养登记处办理。